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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3-ZTH045-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智慧管理平台运行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5:01:11浏览次数:1669

    文件标题

    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3-ZTH045-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智慧管理平台运行服务采购公告

    磋商项目编号/包号

    2023-ZTH045

    磋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50号海明大厦10楼,袁工

    磋商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黄先生,0592-6027657

    磋商项目名称

    智慧管理平台运行服务

    磋商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智慧管理平台运行服务 1项,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项目预算金额

    78.00万元

    磋商项目需落实的政府磋商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来源

    非市级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报价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供应商应通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其视为报价无效。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8)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若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报价无效。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至2023年04月10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8层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联系人:沈小姐,联系电话:0592-5810409。

    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整

    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20230413下午15: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

    磋商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磋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黄先生,0592-6027657

    其他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4100024009200205339

    :xiamenzth@163.com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磋商文件,报价人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报价文件。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沈小姐, 0592-58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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